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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双创进行式】鹰潭交警开展“敲门行动”, 打造文明和谐交通环境。

鹰潭交警 2023-06-08



为打造文明和谐交通环境

针对非机动车逆行、不按规定走非机动车道、闯红灯

及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

当事人逾期未缴罚款违法行为

鹰潭交警开展“敲门行动”

上门催缴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



家住高新区新屋底艾家的杨某,今年6月份驾驶非机动车在320国道上闯红灯,被交警现场处罚。时隔两个多月,杨某也没有去银行缴纳罚款。8月27日,直属大队民警来到新屋底艾家找到杨某,上门催缴。民警给杨某补打了一份罚单,要求他尽快到任意一家中国银行去缴纳罚款,同时告知杨某拒不缴纳罚款的法律后果。



在高新区某企业厂区,找到另外一位未缴纳罚款的当事人黄某。今年5月10日,黄某驾驶非机动车在320国道逆行,受到交警的处罚。可3个多月过去,黄某仍未缴纳罚款,产生了罚款金额100%的滞纳金——50元。民警孔令亮给黄某现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:“今天补打了罚单,你可以在中国银行、交管12123APP或者支付宝赣服通上处理违章,缴纳罚款。骑车逆行非常危险,交通安全无小事,希望你吸取教训,不要再驾驶非机动车逆行。



民警周福太表示,上门催缴罚款,更多的意义在于提醒和教育当事人,平时出行应该遵守交通规则。通过现场来到当事人身边,可以起到警示、提醒当事人及他身边人的作用。让我们的驾驶人员清楚的认识到文明交通驾驶的良好习惯,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。针对农村地区缴纳罚款不方便,民警还现场手把手教会驾驶人如何在交管12123APP及支付宝赣服通进行违章处理。据统计,这次“敲门行动”共“敲门”20余户,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。下一步,鹰潭交警将持续开展常态化“敲门行动”,全力推动全市“双创”工作顺利开展,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意识,努力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。针对非机动车逆行、不按规定走非机动车道、闯红灯及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,当事人逾期未缴罚款的违法行为,将通过媒体进行集中曝光,达到督促交通违法行为人自觉缴纳罚款,提高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

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,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:

(一)到期不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。

(二)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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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:桂守强     编辑:邱莉红  

审核:洪忠敏     核发:唐圣春   

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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